给定群G,以及G的正规子群H.S={aH|∀a∈G}是H的所有左陪集的集合.我们知道,这些左陪集互不相交(我想有必要详述这一点,用来复习:(1)如果两个元素k1和k2位于同一个左陪集当且仅当k1H=k2H.这是因为k1=ah1,k2=ah2(h1,h2∈H).k1H=(ah1)H=a(h1H)=aH,同理,k2H=aH.(2)如果两个元素k1和k2位于不同的左陪集,那么这两个左陪集将不相交.否则,若两个左陪集相交,设k3是公共元素,则k1H=k3H=k2H,则根据(1),k1和k2将位于同一个左陪集,矛盾)且它们构成群G.S实际上就是群G的商集合.下面我们在S上定义一种运算,也就是说,我们要构造从S×S到S的函数f,f(aH,bH)=abH.容易证明,在这种运算下,S形成了一个群.不过我们首先要验证运算f的定义合理性:
固定bH,当t与a位于同一个陪集时,我们容易得到tH=aH.abH=a(bH)=a(Hb)=(aH)b=(tH)b=t(Hb)=t(bH)=tbH.
固定aH,当k与b位于同一个陪集时,t=bh,h∈H我们容易得到atH=abhH=abH.◻
其实,比方说,固定bH,f就可以看成aH到abH的映射.这是一个被诱导出来的映射(见Kostrikin的《代数学基础》中等价关系和商映射的那一节)
群G到群H有一个满同态ϕ.令S={k∈G|f(k)=e},则易得S是交换群,所以是正规子群.如果S中只有一个元素e,则ϕ是同构.(这是因为,如果在这种情况下,ϕ不是单射,那么存在x1,x2∈G,x1≠x2,我们有f(x1)=f(x2)=h.则f(x−11)=h−1,所以f(x−11)f(x2)=e,所以f(x−11x2)=e,所以x−11x2=e,所以x1=x2,矛盾.)如果S中不止一个元素,则ϕ显然不是同构.
现在我们构造一种对应g,g是从S的左陪集到H的映射.让g(vS)=f(v)(v∈G).g(v1Sv2S)=g(v1v2S)=f(v1v2).我们先证明这种定义是合理的,即在这种定义下,一个确定的左陪集被映射到一个唯一的H中的元素:设这个确定的左陪集是vmS,那么这个左陪集对应于f(vm).若vnS=vmS,现在证明f(vn)=f(vm).即证v−1nvm∈S.这是显然的.现在证明g是单射.我们发现,当g(v1S)=g(v2S)时,即f(v1)=f(v2),从前面的分析可知f(v−11v2)=e.即v−11v2∈S, 即v2∈v1S,即v1,v2在同一个S的左陪集里面,可见,v1S与v2S是相同的.所以g是双射.◻.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